申请流程
-申请与受理: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组织向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,全国性宗教团体及其举办的宗教院校向国家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。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。
-决定与发证:批准的核发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》,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。
-后续事项:取得许可证后,应在显著位置明示编号,并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有效期与变更
许可证有效期3年,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的,应在届满30日前重新申请。发生影响许可条件重大事项的,需报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;其他事项变更,应向原发证机关备案。终止服务的,应在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。

注意事项
-互联网宗教信息不得含有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、反对党的领导等违法内容。
-取得许可证的宗教团体、院校和寺观教堂,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讲经讲道等活动,且参与人员需实名管理。
-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从事未经许可的传教、宗教教育培训、募捐等活动。
-提供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平台服务的,应与用户签订协议,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。
声明:请谨记木准企服唯一官方电话:18300003210,请勿轻信其他其他联系方式,一对一入口。如遇诈骗请及时联系我们将配合处理!
原文地址: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指南发布于2025-05-03 23:45:39


